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通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证监局报备、开通中基协及政务服务平台账号、12个月内完成首只产品自主发行,并持续搭建合规内控体系。
根据现行监管要求,管理人登记完成后须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而非等待通知。具体需完成:
注意:政务服务平台不可自行注册,须由证监局开通。开通账号后,管理人须及时登录系统点击"应答"回应监管通知。
管理人须开通并熟悉以下核心系统,按监管要求完成信息披露与数据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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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
功能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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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AMBERS系统)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信息更新、申请加入协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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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
在线编制并备份私募基金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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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资格取得、从业经历、诚信记录、投资业绩、后续培训等全口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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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培训系统 |
从业人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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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
每年5月31日前申报非居民涉税数据,无涉非居民投资者亦须完成零申报 |
系统名称
功能说明
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AMBERS系统)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信息更新、申请加入协会会员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在线编制并备份私募基金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资格取得、从业经历、诚信记录、投资业绩、后续培训等全口径管理
远程培训系统
从业人员每年须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
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每年5月31日前申报非居民涉税数据,无涉非居民投资者亦须完成零申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未备案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中基协将注销其管理人登记并予以公示。
管理人须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持续合规义务:
AMBERS系统
信披系统
从业系统
远程培训系统
国税系统
自查/合规检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通过仅是合规展业的起点。管理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监局报备、开通全部监管系统账号、12个月内实现自主首发产品,并持续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规搭建内控体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环节的遗漏均可能导致注销登记、暂停产品备案或监管处罚。 如需私募管理人&基金年度运营管家服务,欢迎联系积募:400-1090-220。
积募成立于2017年, 主要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提供高效的全流程合规运营管理服务。核心成员来自于金融机构及基金管理服务机构,拥有10余年的资深行业经验。团队深入理解基金架构、设立政策、运营流程、监管要求、机构LP需求等,同时基于多年积累的服务样本库及行业案例库,能专业快速地响应基金及管理人各类业务需求,提供整体高效的解决方案,助力私募基金管理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化繁为简,合规经营。自成立以来累计服务1000余家私募机构,服务客户资产管理规模超过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