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IGHT FUNDADMIN
中基协开展2026年度第三批数据质量自查,请及时关注AMBERS系统!
01
近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送《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三批数据质量自查的通知》,如下图所示:

据通知内容可知,本次通知仅面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送,并非全部私募管理人都会收到。
通知中提到,中基协针对私募管理人填报的部分信息进行数据质量排查。排查过程中,如发现疑似存在填报异常情形,会向管理人发送通知。
中基协数据质量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私募基金,但作为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已清算。
协会已向机构登记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的主要联系人、备用联系人、合规风控负责人、信息填报负责人电子邮箱发送了异常数据所在表名、报送期、基金编码及疑似异常字段等信息。现请管理人自查是否存在上述疑似异常情形,如为填报错误,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申请并完成信息变更或重报,并同时自查其他报告期是否存在同样问题。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sjzlhc@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603数据质量核查咨询-机构P码-机构全称”。自查整改期后,协会将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中基协字(2021)107号),对仍存在疑似填报异常情形的管理人进一步核查。
积募提醒大家,及时查看AMBERS系统是否收到相关通知。如收到通知,进一步查看相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信息,并于8月31日前及时处理。
02
今年2月,中基协已经开展过一轮数据质量自查。详见:中基协开展私募基金报送数据质量排查,如有异常需在2月28日前完成信息变更或重报

当时排查的问题包括:
【01】私募基金设立表-基本信息页签:工商登记日>工商到期日;
【02】私募基金设立表-投资者信息页签:投资者类型为自然人投资者且实缴金额极高;
【03】私募基金季度更新-投资者信息表(含历史报送期):投资者类型为自然人投资者且实缴金额极高;
【04】私募基金设立表-投资者信息页签:投资者名称格式为数字;
【05】私募基金季度更新-投资者信息表(含历史报送期):投资者名称格式为数字;
【06】私募基金季度更新-投资者信息表(含历史报送期):投资者类型为自然人投资者且投资者名称存在特殊字符(“、”、‘、’等)。
对比2月第一批自查,本次排查口径有明显变化。
第一批自查主要针对格式逻辑与基础字段异常,如工商日期倒置、投资者名称格式异常、实缴金额与投资者类型不匹配等。这些问题大多属于填报规范范畴,纠正相对直接。
5月,中基协开展了第二轮数据质量自查。详见:中基协2026年第二批数据自查启动:三类异常须核查,5月31日前须整改

自查的问题包括:
【01】投资者名称、证件号码或实缴金额填报异常;
【02】项目投资日期填报异常;
【03】持有违约债或风险债信息填报异常;
第二批自查较第一批明显升级,进一步向实质风险数据延伸。三条排查线索均指向协会对私募基金"募、投、管"全链条数据真实性的穿透式核验——从投资者身份出资真实性,到投资时序逻辑,再到风险持仓披露,监管颗粒度显著细化。
本次自查进一步向基金嵌套结构的穿透式监管延伸。排查口径聚焦于"募"端投资者主体资格的存续真实性——即作为LP的私募基金是否已清算但仍显示在册,反映出协会对多层嵌套结构中主体资格同步及全链条数据一致性的穿透核验要求。
穿透式监管已成常态,数据质量即是机构信用。建议管理人即刻自查整改、举一反三,以真实准确的数据报送筑牢合规根基。若对自查通知的判定标准或整改路径存在疑问,欢迎联系积募(400-1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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