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IGHT FUNDADMIN
来看点自查的消息!
上海自查
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通知,开展2026年度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工作。

自查对象:截至2026年8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且注册地为上海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
自查内容: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各环节进行梳理自查。
报送方式: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2026年10月9日前,按照要求完成自查表格,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管理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报送。
四川自查
近日,四川证监局也发布了2026年辖区私募管理人合规自查工作通知。

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自查内容: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自律规定,进行梳理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利用未备案合伙企业非法展业、违规借贷、“名股实债”、违规代持、基金通道化、资金池、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等情形。
报送方式:通过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自查材料。
江西自查
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及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安排: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
自查范围: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注册地在江西省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查内容: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情况,包括登记备案、从业人员管理、内部治理、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和报送等。
报送方式: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自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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