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厦门辖区私募管理人请注意:如有将创投基金错备案成股权基金,并且确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的,可向证监局申请统一处理。
近日,厦门证监局在政务平台中发布《关于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通知》,为落实国务院、证监会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9]8号和财税[2018]55号),目前,针对前期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基金产品实际为创业投资基金而错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的,并确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的,请于6月28日前,将相关情况说明(基金运作信息、基金备案信息、基金合伙协议、基金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投资基金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发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wanghans@csrc.gov.cn),我局将统一处理。

通知要点
对于前期将产品类型错备案的创投管理人来说,这则通知可以说是一项重磅利好!
厦门证监局明确指出,针对前期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基金产品实际为创业投资基金而错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的,并确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的,可以由证监局统一处理。
但是,需要大家在6月28日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包含:
■ 基金运作信息
■ 基金备案信息
■ 基金合伙协议
■ 基金审计报告
■ 符合创业投资基金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送方式:发送至邮箱wanghans@csrc.gov.cn
时间紧迫,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快快行动起来吧!
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投基金标准
厦门证监局在通知中指出,此次针对的是确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的基金产品,并且要求私募管理人提供符合创业投资基金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那么,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投基金有哪些?
此前证监会在《私募基金监管问答——关于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标准及申请流程》中已经正式明确了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的创投基金标准。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企业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私募股权基金。
享受该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除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私募基金的管理规范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5年内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
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负责投资管理运作;
四、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
五、创业投资基金未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未上市企业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六、创业投资基金未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税收政策申请流程
首先,管理人应当自行比对创业投资基金是否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的各项条件。
符合相应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4月底前,通过中国证监会外网监管门户(网址:neris.csrc.gov.cn/portal)“私募税收优惠”模块提出申请(基金管理人账号由证监局在外网监管门户创设),按照《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证明材料申请表》内容填写相关信息,扫描并上传相关材料。

基金注册地证监局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补充申请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出具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年度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及享受税收政策资格情况进行抽查。
图文解读:税收优惠申请步骤
虽然知道了申请流程,但是很多小伙伴仍然不知道在哪里操作。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图文教程。
步骤一:通过网址neris.csrc.gov.cn/portal,进入中国证监会外网监管门户。这个网站很多人并不陌生,就是大家熟悉的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
步骤二:点击网站首页“常用功能”中的“私募税收优惠”,如下图:

步骤三:输入用户名(P码)、密码登录系统。此处特别提醒大家,该系统为邀请制,注册地证监局会以邮件方式将用户名、密码发送至私募管理人邮箱,请大家注意查收。

步骤四:进入系统之后,点击左边的“税收优惠申请”,如下图:

步骤五:点击右上方“新建”,如下图:

步骤六:在线填写《基金管理人税收优惠申请单》,在附件处上传《申请表》电子版以及其他申请材料扫描件。如下图:

积募官网:www.jimu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