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下发2019年私募自查通知,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风险(附检查清单)

积募TALK

私募管理人关注的2019年自查又有新动向!据积募粉丝团一线消息,江苏证监局下发自查通知,要求开展私募自查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江苏的小伙伴要注意了,此次自查的重点是非法集资,并且要在7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千万别错过!

■ 积募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江苏自查”,获取江苏证监局自查通知、自查报告模板、自查情况表整套材料;

■ 2019年私募基金自查快速通道↓↓↓

天津自查

深圳自查

湖北自查

浙江自查

宁波自查

山东自查

福建自查

上海自查

河南自查

贵州自查

陕西自查

西藏自查

近日,江苏证监局通过政务平台下发《关于开展私募基金自查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私募管理人于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报送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此次自查包含两部分,一是常规的私募基金自查,即规范运作情况;二是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后者是检查重点。

自查结束之后,证监局将进行现场检查,并把自查情况作为选取现场检查对象的重要依据,发现私募管理人存在自查报告不实、遗漏重大风险等问题的,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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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或其他产品,以私募基金或其他产品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2、违规拆分转让,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拆分私募基金份额或者以“拆分私募基金收益权”等模式,将相关主体持有的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转让给不特定对象,或转让后私募基金累计投资者超过200人;

3、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营P2P、线下理财等非私募基金业务,或主要股东开展上述业务未有效隔离风险;

4、与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和个人有业务往来;

5、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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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情况

规范运作情况即常规的私募基金自查,主要查找公司在登记备案环节、募集资金环节、投资运作环节、信息披露环节等存在的问题。

排查完之后,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情况表》。

附件1:自查报告模板

自查报告包含五个方面:

一是机构基本情况,含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整体情况、关联方从事业务情况、基金业务开展情况、风控及合规管理情况、业务运行风险状况、其他情况等;

二是自查开展情况,含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情况;

三是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

四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含投资者投诉及纠纷情况;

五是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提醒: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须在自查报告及其附件上亲笔签名,注明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信息。

附件2: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情况表

长长长…的自查情况表,其实和去年的差不多,主要包括宣传推介、资金募集、基金投资、内控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报送、《适当性办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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