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私募合规日历 | ​中基协延长部分首发基金备案、年度财务信息、财务监测报告时限

 

 
 

欢乐六月,忧愁扫光!来看看这个月的合规要点吧~

 

积募特别提醒大家,受疫情影响,中基协延长部分私募管理人首发基金期限至18个月,同时延长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至2022年7月31日。

 

 

★ 证券类5月月报

 

截止时间:6月8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截止时间:6月8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资管增值税申报

 

截止时间:6月20日(根据各地情况或有延期)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受节假日影响,2022年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报送平台:各地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国税局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

(1)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上海地区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延长4、5、6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至6月30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延长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至6月30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限最长3个月。

 

★ 股权/创投基金2021年年报及审计报告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2)需同步报送基金产品审计报告。

 

★ 补齐2021年未完成远程培训学时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2021年未完成15学时远程培训的从业人员

报送系统:远程培训系统

注意事项:

(1)每年需要完成15个学时的后续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

(2)考试成绩长期有效,超过4年后,入职时补齐30学时或者重新考试皆可。

(3)当年未完成15学时的,需在次年6月30日前补齐。

(4)如未按时完成远程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异常公示,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将会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 适当性半年度自查

 

截止时间:6月30日

自查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注意事项: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无需向监管报送,存档备查即可)。

(2)自查过程中,发现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3)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自查报告在公司网站或者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自查报告模版:

https://www.2in20.com/document-details/48

 

 

★ CRS非零申报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https://aeoi.chinatax.gov.cn/)

报送内容:

(1)若私募管理人之前未注册过多边平台的,首先需完成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注册。

(2)注册完成之后对在本私募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如私募机构的投资者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判断其是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

(3)尽调完发现没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可以进行“零申报”。如果是“非居民金融账户”,需要收集相关账户信息并记录报送,做“非零申报”。

(4)“零申报”截至5月31日,“非零申报”截至6月30日。

 

 

★ CRS年度报告

 

截止时间:6月30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资管系统

注意事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AMBERS系统提交上一年度CRS年度报告。

 

 

★ 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

 

截止时间:7月31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资管系统

特别提醒:

(1)需同步报送私募管理人审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文件”是两份文件,管理人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告可以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告版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具体编制要求以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为准。

(3)目前,中基协资管平台2021年度管理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报系统已根据新会计准则更新。

 

★ 股权/创投/资产配置基金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FOF)、创业投资基金(含FOF)及私募资产配置基金

报送方式:资管系统

注意事项:

(1)基金成立日在2021年10月1日(含)之后,2021年度的财务监测报告信息中“审计信息”栏目为选填项,仅需按表格中的数据格式填写财务监测报告。

(2)基金清算前需填报完成年度财务监测报告。

(3)对于更换管理人的基金产品,2021年度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主体以系统生成的待办任务为准。

 

★ 私募管理人首发基金期限延长

 

涉及对象:2021年5月27日-2022年5月26日完成登记但尚未备案首只基金的私募管理人

相关政策:

(1)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由现行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2)2022年5月26日之后新登记私募管理人的首支基金备案时限保持12个月不变,若后续存在疫情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 会费减免及延期交纳

 

相关政策:

(1)2022年加入协会的所有会员机构,减免当年会费。

(2)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2022年会费交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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