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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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廖委

 

一个真心想买,一个也确实想卖,但是风险等级不匹配,怎么办?

 

震惊!百万金主被拒

 

客户王大爷的风险测评结果是保守型,但是他对与之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并不感兴趣,点名要买他的邻居张大爷告诉他的某金融产品,听张大爷说这个产品收益率很不错。

 

但是,这个产品的风险等级高于王大爷的风险测评结果,两者并不匹配。

 

一个真心想买,一个也确实想卖,但是两者的风险等级并不匹配。

 

大白话解读:

 

 

这种情况下,能卖给王大爷吗?实务中,金融机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起底金主被拒背后真相

 

这是真实发生的案例,金融机构(某券商)明确告诉王大爷,不管他这保证书咋写,都没法卖给他。王大爷对此很生气,认为这是证券公司私自限制客户账户的行为,并且还投诉了这家金融机构。

 

 

这家券商的做法是对的,因为案例中的王大爷是保守型投资者(最低类别),《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普通投资者不得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大白话解读:

 

 

周瑜打黄盖,监管也管吗

 

保守型以外的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可以卖吗?

 

如果王大爷不是保守型,而是相对保守型,而产品是R3或者R4级别的风险等级,王大爷说我配合你们写保证书可以吗?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大白话解读:

 

这时的王大爷已经不是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了,如果王大爷买的是公募基金,金融机构在履行一定的特别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向王大爷销售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个一不小心就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未尽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时代,履行怎么样的特定程序,才能防止将来被王大爷追责?或者说,给司法机关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不被王大爷请的律师找到漏洞呢?

原来金主的钱要这样赚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来履行该特定程序(如果是线下销售,需对以下步骤全程录音或录像)

 

 

严格按照上述步骤履行的话,咱就不用怕王大爷去证监会投诉或者请律师来找漏洞了。

 

 

举一反三:如果是买私募呢?

 

如果前述案例中王大爷的邻居给王大爷介绍的是私募资管产品,私募资管机构履行了前述特定程序后可以向王大爷销售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吗?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在募集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严格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充分了解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风险评级,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投资者推荐适当的产品,禁止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大白话解读:

 

不可以!

 

无论王大爷是不是最低风险等级、愿不愿意配合履行完成前述特定程序,私募资管机构一律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王大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大白话总结

 

王大爷主动要求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怎么办?

 

王大爷如果是保守型,说破天也不能卖给他。

 

王大爷如果不是保守型:

 

  • 可以向他卖公募类产品,但必须履行特定程序;

  • 不可以向他卖私募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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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资管纠纷、私募股权投资纠纷、金融产品代销纠纷、GP与LP合伙协议纠纷等领域的投资争议解决法律事务。

工作履历:从事律师工作已有十年,多年来深耕投资争议解决法律业务,获得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领域专业水平评定认证。曾代理投资者诉某银行私募产品代销纠纷、群体投资者诉某券商理财纠纷等金融领域投资争议解决代表性案件,并担任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